说明:
1.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费方式按(1)+(2)计算,其中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;
2.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,按钢筋重量以14–16元/吨,另计费用;
3.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,均应计入取费基数;
4.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: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;
5.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、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增加20%;
6.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,按3000–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;
7.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,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、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,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照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(计价格[1999]1283)》及《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的补充通知(京价(房)字[1999]第487号)》的相关规定计取费用;
8.工程概算、工程量清单、清单预算、定额预算、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,按照本表所对应的咨询项目编制费率的90%计取费用;
9.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%。
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